2013年新疆喀什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招161人简章(3)
3.网络报名期间,每天在喀什人事人才网“考试信息”栏公布每个招聘岗位累计报名人数,请注意查询。
4.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3年4月9日—4月12日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一式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二)笔试
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不同学科方向的双学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免笔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2.其他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考点设在喀什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正规制式户籍证明(计算机打印件,带照片,加盖户籍印章),携带其它证件或证明的一律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报考管理岗、专业技术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报考工勤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基础文化知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试卷命制。
试卷采用汉语、维吾尔语两种文字统一命制,考生在报名时自主选择答题语种。
(4)笔试加分
①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吾尔、塔吉克、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达斡尔、乌兹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③通过国家、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执业(从业)资格证的考生(不含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④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地点于2013年4月16日前在喀什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审查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聘2人以下(含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以上(含3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报考艺术表演类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时,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确认。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填写资格审查表(可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原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社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4.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一年的,须满八个月;服务期为两年的,须满十六个月;服务期为三年的,须满二十四个月;考生须在提供的证明中注明服务期;
5. 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须提供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
6.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不同学科方向的双学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
7.招聘岗位要求取得执业(从业)资格证、职称证、HSK(MHK)汉语水平证等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原件;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9.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的,取得证件的截止时间为本招考简章发布前一日。
资格审查时,对考生不能提供相关加分证明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扣除相应的加分,并根据考生报考岗位重新进行排名;对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在报名过程中造成失误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产生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资格审查表、相关证件复印件、近期4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资格审查处,并缴纳面试费40元(免笔试人员不再缴纳)。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于2013年4月21日前在喀什人事人才网公布。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适合面谈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偏重技能操作的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150分×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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