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天津备考交流QQ群:171614086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不少于5天)。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79年,院部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68号,是一个以应用研究为主,学科较齐全,优势突出,具有较强实力和地方特色的社会公益类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科技兴农服务等工作。下设农作物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林业果树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蔬菜研究所、黄瓜研究所、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农经与区划研究所、信息研究所、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保鲜中心、园艺工程研究所、示范园区、创新基地管理中心等15个研究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共招聘27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
5、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3月30日至4月9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农科院网(http://www.taas.ac.cn)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我院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jnkyrshch@126.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报考单位+部门+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历学位”。
3、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23678655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与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及考核
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招聘方式;学历要求为硕士的岗位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的招聘方式。
(一)考试
1、笔试
为专业科目笔试。应聘人员初审合格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我院组织,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根据笔试成绩取每个岗位的前3名,以每个岗位1:3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内容:面试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数,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时间: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时间。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两项成绩相加后为综合成绩。
(二)考核
应聘人员初审合格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包括由报考人员做学术报告、接受面试提问及业绩评价三项内容。参加考核时报考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考核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研究内容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接受考核组面试提问;考核组进行业绩评价。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或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核和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报经院党委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天津市农科院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67865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678675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二)纪律与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院纪委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
附件: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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