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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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4月11日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人员编制、岗位设置情况及当前和今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系国家教育部2005年4月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校,由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兴办。目前学院在校生规模5900余人,现设有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经济与管理5个系,涉及工、理、管、文等本科专业(含方向)17个。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专任教师
(二)招聘数量: 8人(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含2013届应届毕业生),以上人员要求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211工程大学优先。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四)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应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计划表中的“具体条件”。
四、招聘信息的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网站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4月11日(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电子简历发至tjzhiczp@126.com,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自动化系专任教师”。
填写“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职称、学历学位(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至邮箱。
咨询电话:022-60541819、022-60541800 王老师
六、资格审查
(一)初审
所有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办公室及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到我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填写)一份。
七、考试与考核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1:3不开考。根据岗位需求数量,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课程内容。
学院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院领导、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在学院组织下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合格人员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并参加体检合格者依次递补考察。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是指2013年毕业(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tjzhic.com 。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0541819(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办公室)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0541866(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纪委)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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