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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即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03 10:53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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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人(详见《2013年即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须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须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专业对口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形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定向考录岗位只限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即墨市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报考,不限制学历和年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政策。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即墨市德馨大厦610室(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退费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和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以上规定的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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