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红河学院事业单位招聘74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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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下午5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1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51名、辅导员、教学秘书和管理岗位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3年我校招聘计划共74名,主要以硕士、博士毕业生为主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三)应聘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0岁,本科年龄不超过28岁;教授年龄不超过50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岁。
(四)应聘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并过二级、英语CET考试过六级。
(五)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学校政策及工作待遇
经学校考核和研究决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外,学校另行提供以下待遇:
(一)博士
1、提供20--4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商定;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理工类5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4、可按教职工内部价购买学校合作建房一套;
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30--4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25--4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学科情况、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等综合因素商定;
2、享受每年1.5万--3万元人民币高层次人才补贴;
3、可按教职工内部价购买学校合作建房一套;
4、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理工类10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学校报到后,学校给予报销一次原单位至学校的往返路费,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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