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毕节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招聘公告(3)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察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并按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二)违纪情况及处理。有下列情形的,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笔试、面试及考核过程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笔试、面试及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原《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毕节市商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罗绍松
副组长:蒋才勇、段彰厚、陈建
成员:王长春、周应菊、吕晓芸、张丽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教法规科,负责招录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
十二、本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7—822229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0857—8268966(市商务局人教法规科)
监督电话:13035549612
附件:
1.毕节市商务局2013年公开招考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职位表;
2.毕节市商务局2013年公开招考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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