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菏泽市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山东备考交流QQ群:84196602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郓城县技工学校(县中医院北100米)
备考推荐:2013年山东省法检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郓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15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表)。
对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职位,可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职位中调整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3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素质。
(四)应聘考生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报考司法协警职位的应为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含1.70米)。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