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经我局审核,报南通市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3-59000502(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59000510(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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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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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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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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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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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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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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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白蚁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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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东苑小区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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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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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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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院校2013届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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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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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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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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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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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及其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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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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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房产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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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东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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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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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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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及其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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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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