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63179260
昆明市纪委第5纪工委:6316502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63192326
附件:
1、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13年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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