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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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5月24日12:00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日(星期天)9:00-11:3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六)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八)截止2013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十)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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