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文山州统计局信息中心招聘公告(2)
2、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
六、面试
1、名单公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拟面试人选,人员名单在文山人事网和州统计局公布,公布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信息化建设相关知识、口语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
面试总为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面试程序按《公告》规定程序执行,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分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可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加试。
七、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40%+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综合成绩在文山人事网、文山州统计局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按《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8月1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九、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于8月20日在文山人事网和文山州统计局公示(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公示期7天。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公告》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代理。
十一、组织、监督与管理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十二、未尽事宜详见《公告》。该《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文山州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面向社会发布,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监督电话: 0876-2123313 (文山州纪委监察局)
联 系 人: 沈昌福 联系电话:0876-2122711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招聘单位(章) 文山州人社局(审核章)
纪检部门(备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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