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47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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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8:30至6月7日17:0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市组通〔2012〕77号文件要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实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本次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市委党校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单位党委制定本单位公开招聘简章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生系统和自收自支事业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制定本系统(部门)公开招聘简章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依照本简章统一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由本单位(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均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市直事业单位共拟招聘工作人员474名。其中:铜仁学院24名、铜仁职院40名、市委党校1名、教育系统人员73名、卫生系统人员24名(不含市人民医院300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312名。另外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38名(不占计划)。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13年铜仁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生源或本市户籍(2012年12 月31日前在铜仁登记入户、下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含贵阳医学院铜仁教学点)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市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个别职位需要紧缺专业专科学历的,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可面向市外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招聘。
3、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4、部分职位面向社会和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经历的人员招聘。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3年6月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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