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荥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及应具备的职业常识等。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同专业进入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计算(也可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注意事项
1、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始终,凡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全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荥阳市政府网站、荥阳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因个人原因未按招聘要求参加考试等程序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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