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保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07名工作人员公告(3)
六、考核、体检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在面试(或实作)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数,按综合成绩(免考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一)考核。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有协议的县级以上医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三)经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确定招聘人员。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的情况,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的书面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五)公示。拟聘人员在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考生要按统一要求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等相关表格,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和资格复审组,分别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和对考生的资格复审;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招聘职位表可在www.ynrsksw.com;www.bshrss.gov.cn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5-2162447
考试工作科 0875-2130833
监督电话:市纪委干部室 0875-2211608
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保山市教育局 0875-2122926
保山市卫生局 0875-2220960
保山市农业局 0875-2122016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0875-2194506
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0)13577523799
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0875-2221572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