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天津市红桥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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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8:30开始至6月9日16:00结束。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红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二、 报考岗位及名额
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专业、学历、资格要求
1、招聘职位的所有专业(除护理学),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护理学职位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2009年前(含2009年)毕业生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初级(师)资格方可报名。
四、户口及年龄要求
1、专科学历及往届毕业生要求为天津市非农业户口;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所在地(非农业户口);
3、年龄30岁以下(1982年6月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7年6月5日后出生)。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8:30开始至6月9日16:00结束。
3、缴费时间:2013年6月5日8:30开始至6月11日16:00结束。
4、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6月20日8:00开始至6月22日16:00结束。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有关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3年6月14日8:30至16:00结束。
红桥区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
七、笔试
对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八、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2013年7月8日8:30至17:00到红桥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相关资料如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表)、资格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政府大楼七楼)。
九、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体检
通过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二、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附件:天津市红桥区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红桥区卫生系统咨询电话:86516269
红桥力社保局举报或投诉电话:86516130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局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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