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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A+ A- 2013-06-01 13:49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Jerena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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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医科大学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赵作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0991-4365858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http://www.xjmu.edu.cn )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http://www.xjmu.edu.cn/ )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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