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紧缺教师招聘公告(2)
3、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此无异议的报市教育局备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核期内考核合格,及时报批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终止协议,不予聘用。
六、纪律要求
1、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行政处分。
4、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丽江市纪委第六工委负责,监督投诉电话:5100696。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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