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六盘水市盘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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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9:00至 6 月24日18:00期间
为加强盘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盘县事业单位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3名和专业技术人员76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盘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3年盘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71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768名(高中教师480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32名;县人民医院43名;县第二人民医院10名;县皮肤性病防治站2名;县戒毒康复教育中心1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乡镇卫生院62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50名;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11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8名;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1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6名;县交通运输局7名;县统计局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除外)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由市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三类人员,须具备招考职位其他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服务(任职)期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6月20日服务(任职)期满一届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6月20日以来招录到我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1年6月20日以来招聘到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2013年6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参照《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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