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曲靖市陆良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云南备考交流QQ群:254923658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4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陆良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原则:陆良县2013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范围及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就过业的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的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陆良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教育局网站》、《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ll)(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2013年陆良县公开招聘教师150人,其中免试安置签订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6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44人,具体岗位、人数需求见《陆良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表一)、《陆良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表二)。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报考高中岗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幼儿岗位的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5.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应高于或同于所报岗位层次,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小学、幼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应高于或同于所报岗位层次,任教学科不限。
7.除幼儿教师岗位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师范专业外,其余招聘岗位所学专业不限。幼儿教师岗位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8.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现场报名时须当面提供。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可出具学校有关学历专业能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报名,岗位要求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9.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的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照片。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4日,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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