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临沧市镇康县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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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全县统一在2013年6月27日至28日进行
报名地点: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及相关要求,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各单位不得再作出相应的户籍或生源地限制);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分体现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对部分岗位专业要求不作特别限制的可不限制专业。
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2013年2月22日市委议军会议精神,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临发〔2009〕10号)及《临沧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发〔2013〕31号)精神,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具有代课教师经历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镇康县共计划招聘100人,其中,教育63人、卫生14人、乡镇事业单位23人。(具体岗位见《镇康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计划表》,详情请登陆镇康县政府网进行查询)。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要求为197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团级以上未就业随军家属及有代课教师经历的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要求为196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县统一在2013年6月27日至28日进行。
(二)报名地点: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费用: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小1寸照片。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报考者还需提供报考证明(由驻临部队随军家属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证明,经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签章)。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须于专业技能考试前提供人社部门审核,否则将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紧缺急需专业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开考。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市统一组织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分值2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考试大纲为依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前辅导培训。专业技能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进行,考试内容另行确定,专业技能考试分值100分。
(二)考试方式: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方式形式进行,届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三)考试时间:公共科目考试于2013年7月28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考试地点: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专业技能考试地点,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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