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2)
四、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硕士研究生月工资3000元,博士研究生月工资3500元。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由红河州红元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并安排到有关部门工作。试用期间经考评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二)正式聘用期待遇: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10万元,博士研究生享受蒙自开发区正科级干部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
(三)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执行国家规定的休假政策。
(四)经试用考核,工作成绩优秀、工作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者,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者报考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家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五)住房:从聘用日起2年内,由红河州红元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每月每人提供500元住房补助,并享受国相关住房政策。
五、其他事项
考生参加面试由昆明——蒙自的往返交通费,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次性补助300元,面试期间食宿由蒙自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云南人才市场负责组织。
咨询电话:0871-63603131、63602794 0873-3732908
附件:《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简介 》
《应聘诚信承诺书 》
《报名表 》
蒙自经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