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玉溪市通海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2)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选岗
体检合格者进入选岗,按照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若考生自动放弃,则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选岗。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选岗和考核。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符合回避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由通海县人社局、通海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并由通海县纪委监察局、通海县国家保密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7-302910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通海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电话
通海县教育局人事股:0877-3801968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0877-3029122。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通海县教育系统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岗位及人数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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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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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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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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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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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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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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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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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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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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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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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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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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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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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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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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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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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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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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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职业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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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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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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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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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龙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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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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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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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九龙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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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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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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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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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杨广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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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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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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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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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河西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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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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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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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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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四街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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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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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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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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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九龙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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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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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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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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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高大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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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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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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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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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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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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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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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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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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