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托克托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90人)(4)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7月3日。
六、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初审通过者应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共计120元。托克托县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减免人员需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七、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资料)。 2013年托克托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课程
(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的岗位,笔试提供蒙古文试卷;其他岗位,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
报考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成绩计算:
普通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加分人员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
(六)笔试结束后,阅卷完毕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2013年托克托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课程
八、面试
(一)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报考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现场配备蒙古语翻译人员并录音或录像。
(三)面试工作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进行。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报考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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