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托克托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90人)(6)
十三、纪律
在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纪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处分。
十四、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十五、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一)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确保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举报电话:0471-8513739
咨询电话:0471-8528587 0471-8528585
托克托县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