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云南备考交流QQ群:254923658
报名时间:2013年7 月22日0:00至7月26日24:00,共5 天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国民教育或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卫生信息网(http://qjwsj.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8人。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交费有效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 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我市卫生系统特别需要,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3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报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以上学位证书。
7.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
(1)未就过业的人员:《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政策性加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的学历打印件、已婚人员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就业保证书等;
(2)有过就业经历人员:《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硕士学位证》、《辞(退)职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的学历打印件、已婚人员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就业保证书等。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以往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