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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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0:00至7月26日24:00,共5天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就过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人。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交费有效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至197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7.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学历认证材料、已婚人员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就业保证书,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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