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曲靖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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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0:00至7月26日24:00.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未就过业的取得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人。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交费有效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1:3的比例,缩减招聘计划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国土资源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必须参加笔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8.岗位要求持有的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未就过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以往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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