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楚雄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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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9:00至7月7日24:00。
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楚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楚人社发〔2013〕16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州编委办、州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楚雄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楚雄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楚雄市计划招聘事业人员69人。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考生可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楚雄州人才网”、“楚雄在线--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查询,也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78-6113007)。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
(1)报考楚雄市教育系统的,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7日以后出生,含7月7日,下同)。
(2)报考楚雄市卫生系统的,必须是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计算机和财务岗位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户籍,其他岗位限招云南省生源或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3)报考楚雄市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岗位限招云南省生源或户籍,其他岗位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紧缺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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