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常州市文化馆公开招聘优秀文艺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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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2日9:00--17:00
报名地址:常州市文化馆(常州市双桂坊45号)三楼贵宾室
常州市文化馆是全额拨款的市级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文化部命名的全国一级群众艺术馆。主要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辅导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群艺档案;编辑群文刊物;组织群众文化艺术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组织辖市区文化馆、站业务指导和培训等。
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优秀文艺专业人才。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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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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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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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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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声乐合唱排练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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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声乐、合唱节目排练辅导及活动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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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方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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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市级以上获奖经历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热爱群众文化工作,系统掌握声乐艺术教育与教学知识,能独立完成声乐表演、创作、编排,能够胜任基层排练辅导及活动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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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器乐演奏排练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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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器乐节目表演、创作编排及活动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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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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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市级以上获奖经历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热爱群众文化工作,系统掌握器乐艺术教育与教学知识,有一定器乐教育经验及器乐作品创作基础,能独立完成器乐演奏、创作、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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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民族文学创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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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民族文学创作与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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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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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市级以上获奖经历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地方民间文学理论基础,能独立完成文学创作及文本编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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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2日9:00--17:00
3. 报名地址:常州市文化馆(常州市双桂坊45号)三楼贵宾室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1. 《常州市文化馆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身份证、学历证书(研究生、本科均需)、学位证书(硕士、本科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
3. 各项奖励表彰材料、相关实践工作经验证明,或主要工作业绩材料,参与群众文艺创作、辅导的说明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具备笔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声乐合唱排练辅导员)、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器乐演奏排练辅导员)两个岗位的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部分,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民族文学创作人员)岗位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100分)
1.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7日上午9:00
2. 笔试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3. 笔试内容:专业理论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