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安阳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3)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考核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考核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阳市卫生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规定时间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
安阳市卫生局0372-5950702
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0372-3276872
附件: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卫生局
安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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