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红河州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招募志愿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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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10日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和财政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地区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基层青年工作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国家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06〕1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的意见》(云青联〔2006〕16号)和《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青联〔2011〕34号)的安排部署,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和省项目办批准,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青联〔2011〕2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2013年我州将继续实施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面向全国招募2013-2014年度“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红河州边远、贫困、山区乡村的教育、农技、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推进红河新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面向全国招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大专及以上,且获得毕业证书;
(四)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五)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六)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可以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招募名额和服务岗位
560名。(含2012年延期志愿者,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7月20日—8月10日登陆红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网站(www.hhz12355.com)志愿者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注:志愿者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所填信息必须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二)填报岗位。报名后24小时内审核,项目办在志愿者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报名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岗位,每人可填报1-2个志愿服务岗位。
(三)综合测试。8月中旬,州项目办组织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报名者的综合能力和志愿服务意识;面试主要考志愿者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测试结束后,项目办将在红河青少年信息网、红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网和红河州人才网上公布进入下一阶段招募人员信息。
综合测试必须提供的资料: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户籍证明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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