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昭通市煤炭工业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
(四)考试、政审、体检和录用。
1.考试。凡报名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考煤矿开采技术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最低控制分数及其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交谈、提问、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值打分的办法,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从最低控制分数及其以上者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出优秀者进入后续政审和体检。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予以公示,并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时报送市人社局。
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地点:昭通市煤炭工业局。
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3年8月2日上午9:00,地点:昭通市煤炭工业局。
2.政审。政审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的表现。政审合格者由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市煤炭工业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作为意向性拟聘用人选。
3.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市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4.录用。政审、体检均合格者,于8月12日前将所有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后办理有关录(聘)用手续,并由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与被录用人员正式签定一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在30日内送人社部门鉴证。
5.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整个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人社局和煤炭工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若出现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三)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的考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要求严格规范组织。
(四)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录用工作,在公告规定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凡已录(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昭通市煤炭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870—2159359 咨询电话:0870--2123692
附件:1.昭通市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简章.xls
昭通市煤炭工业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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