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抚顺沈抚新城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3)
五、其他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在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3858801(四方高中)
024-52426132(抚顺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24-56608838(抚顺沈抚新城纪工委)
024-52426132(抚顺市人社局)
本公告由抚顺沈抚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抚顺沈抚新城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2013年抚顺沈抚新城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抚顺沈抚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