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玉溪市澄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
(五)体检
拟聘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等额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澄江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如有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考核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所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及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各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考生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现行有关人事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的岗位由澄江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如不服从,不予聘用。
(十)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进行管理。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资料须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和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及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县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报名咨询电话:
澄 江 县 教 育 局:0877-6911800
澄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6911718
附:《2013年澄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四批)》
澄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澄江县教育局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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