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2)
五、考核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予以开考。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论述。拟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上午9时——11时。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面试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进行职业方向、个性特征、价值取向、职业道德、专业与岗位匹配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于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拟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按照资格审查和考试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网上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岗位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如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3339387-817
监督电话:83647508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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