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武安市公开招聘教师200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3年招聘教师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武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武安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
单位性质:全民事业
单位职能:教育教学
局机关地址:武安市建设大街1588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或已婚配偶为武安市常住户籍(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招聘人数: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岗位空缺情况和2013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人员200名,其中高中(含职高)教师30名,农村缺编乡镇定岗补充教师120名,幼儿教师50名。
2、岗位条件:
高中(含职高)教师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的)。
乡镇学校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 25日以后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