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批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2)
2、 面试。
专任教师面试含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课程内容。其他人员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专任教师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其他人员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满分100分,60分合格。
笔试职位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则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即为面试对象;免笔试职位报名合格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报考免笔试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规定执行。
若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学院事业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监察室、厅人事处、学院监审室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87993015、38492730
投诉电话:020-38356105、38356078、87993662
附件:
1、2013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3、2013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xls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7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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