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深圳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招聘专业技术雇员(2)
五、考试
(一)方式: 笔试、面试。
(二)时间地点:报名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深圳市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
(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
六、体检
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人员,由城市建设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雇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雇人员,并在光明新区网站(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上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918),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城市建设局在公示结束的一周内,报组织人事局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6月31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88211892
附件:1.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2013年7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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