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机关辅助服务雇员招录(3)
(五)考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规定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附件:《2013年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招录机关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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