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临沧市临翔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2)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招聘岗位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公示
1.体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批准后,按规定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用工合同一年一签。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岗位待遇
按《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翔区财政局中共临翔区委编办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通知》(临翔人社联发〔2013〕6号)文件办理。
(二)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监督
为保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临翔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83—2166270。本次招聘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李 晖
联系电话:0883—2133216
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