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肇庆国家高新区环境保护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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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15日止
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是广东省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直属正科级单位,主管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经区管委会同意,2013年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主要负责园区大临江片区环境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雇员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
7、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岗位要求
环境监察岗位一(从事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作经历1年以上;
环境监察岗位二(从事辖区内环境信访调查处理、环境统计):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年以上;
环境监察岗位三(从事辖区日常巡查、企业档案管理): 1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类专业,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3年以上;
环境监察岗位四(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维护及使用): 1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从事计算机或网络相关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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