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教研人员公告(2)
(三)考核及体检
根据试讲成绩,经专家组评判,并报经院党组同意,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在考核阶段,将要求拟聘考核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科研代表作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拟聘考核对象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2.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891522
联系邮箱: gxsy3891522@163.com。
学院主页:http://www.gxsy.org/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村大道6号广西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
邮 编:530007
联 系 人:吴 强、陈宝莹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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