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肇庆高新区检察室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8月27日上午10:00进行,地点安排在肇庆高新区检察室二楼会议室。请各参加面试人员于当日上午9:2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高新区检察室,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对,组织考生面试抽签及宣布纪律要求。超过9:30仍未到达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面试顺序的抽签。
(2)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离开候考室;需要上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1名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和返回,不得与他人接触;应聘人员不能带手机进入候考室,如发现带有通讯工具,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考场后,应聘人员只能向评委报告自己的抽签序号,不得将姓名、报考岗位等其他信息告诉评委,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4)严肃考试纪律。参加面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人员的;由他人代考的;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的;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本次面试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并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肇庆高新网、肇庆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人员待遇
人员待遇按肇庆高新区政府雇员现行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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