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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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1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保健路3号顺德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根据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关于妇幼保健院招聘复函》(顺人卫药函【2013】47号),经过公开招聘,成功招聘19人,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补招录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1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保健路3号顺德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事项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本单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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