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
(一)笔试。报考者须参加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笔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低成绩视情况另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考察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在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招聘公告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山市坦洲镇委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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