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招聘普通雇员(3)
(二)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适岗能力测评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公布。(适岗能力测评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成绩合格人员适岗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
六、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组织人事局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八、确定拟雇用人员并公示
对于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人员,并在光明新区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7天。
九、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713),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在公示结束10个工作日内,办理雇用备案手续。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雇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2、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211719。
附件:1.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2013年8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深圳市光明组织人事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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