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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告(2)

A+ A- 2013-08-06 16:08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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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笔试

  (五)面试

  (六)组织考察

  (七)体检

  (八)确定人选和任职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均可,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一寸正面免冠彩照,报名登记表可登陆乌鲁木齐县公众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xlmqx.gov.cn)下载。现场报名地点为乌鲁木齐县委组织部318办公室(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县委县政府大院1号楼,可在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中桥车站乘车前往)。报名时请同时携带报名材料的电子版,网上报名请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7577653@qq.com.报名结束后,经过初审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将在乌鲁木齐县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报考资格人员于8月16日至8月17日到乌鲁木齐县委组织部318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含电子版);

  3.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单位党委(党组)的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4.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3年(2010-2012)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加盖公章)。

  (四)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要求使用汉语答卷,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简章》。

  联系电话:0991-5923069 、0991-5923129(传真)

  联系人:石 亮 13899812776

  张继红13639942330

  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附件1: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位表。xls

  附件2: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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