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永城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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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至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 55号)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报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为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80名,其中: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30名。
类 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初中 | 01 | 语文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02 | 数学 | 3 | 同上 | |
03 | 英语 | 3 | 同上 | |
04 | 历史 | 3 | 同上 | |
05 | 地理 | 3 | 同上 | |
06 | 生物 | 3 | 同上 | |
07 | 物理 | 4 | 同上 | |
08 | 化学 | 4 | 同上 | |
09 | 体育 | 4 | 同上 | |
10 | 音乐 | 10 | 同上 | |
11 | 美术 | 10 | 同上 | |
小学 | 12 | 语文 | 10 | 大专及以上 |
13 | 数学 | 10 | 同上 | |
14 | 英语 | 30 | 同上 | |
15 | 体育 | 10 | 同上 | |
16 | 音乐 | 20 | 同上 | |
17 | 美术 | 20 | 同上 | |
幼儿园 | 18 | 各科 | 30 | 中专及以上(仅限幼师、学前教育专业) |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211”、“985”院校毕业生面向全国,不限户籍。
2、报考初中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仅限幼师、学前教育专业)。
5、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须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改报相应专业。
3、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6、"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可加5分;大学生村官服务二年以上、组织部门提供证明,笔试成绩可加5分,符合多条加分标准的,只加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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