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财经大学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公告(2)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教授岗位的,可按照公开招聘办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单独组织招聘工作。
(二)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请认真填写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套或夹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登陆广东省人社厅或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原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主持、参加的科研项目(附项目批文复印件),科研成果(附3篇代表性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获奖情况,学术兼职(附主要学术兼职证明复印件),系统讲授的主要课程,今后工作设想等。
3.学历、学位、成绩单、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面试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各岗位试讲合格者根据成绩排名按1:2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根据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试讲成绩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以及试讲或结构化面试过程中超过半数评委不同意引进的,均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应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的原则上是指应届毕业生(含可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人员)。
(六)按就业报到方式办理手续的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要求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不予聘用,所签协议将自动失效。
(七)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八)年龄的计算:35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联系方式
(一)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
联系人: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苏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02
邮政编码:510320
办公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办公楼507室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4096824 陈老师
附件:
附件1 广东财经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学科研岗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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