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财务人员和校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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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9月2日(星期一)、9月3日(星期二)、9月4日(星期三)三天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定于2013年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4名、校医20名。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以上学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与职位相适应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所有报考财务工作人员职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校医职位的社会人员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并具有临床或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内科或预防保健科)。
招聘职位 | 专业及代码 | |
研究生 | 本科 | |
财务工作人员 | 会计学(A120201) | 会计学(B110203)、 财政学(B020103)、 金融学(B020104)、 经济学(B020101)、 审计学(B110208)、 财务管理(B110204)、 税务(B020110)、 经济与金融(B020120)、 工商管理(B110201) |
校医 | 内科学(A100201)、 儿科学(A100202)、 急诊医学(A100218)、 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A100404) | 临床医学(B100301)、 预防医学(B100201) |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12年、2013年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暂缓就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无专业技术资格或医士、医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主治医师;会计师),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高级会计师)或博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主治医师;会计师),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高级会计师),或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9月2日(星期一)、9月3日(星期二)、9月4日(星期三)三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为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对报名者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见2013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1)。
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免冠彩色近照3张(小一寸)以及个人简历1份。
通过资格审查者缴纳考试费每人5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报名同时发放笔试准考证。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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